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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解读:成都规范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实名制通知

时间:2023-10-11
一、起草目的及背景

      2019年,我局建立“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系统”,将实名制管理作为压实主体责任,提升施工现场管理水平,遏制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手段,推动“电子围栏”在全市在建项目的全面覆盖,加强“三率(更新率、到岗率、匹配率)”监督考核,取得了一定的管理成效。

解读:成都规范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实名制通知

      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仍然存在部分项目利用实名制“门禁”设备漏洞,使用“照片”考勤或通过第三方软件篡改“中转”实名制数据等问题,影响了主管部门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监管精度和效率。同时,在日常检查和案件查处中,也发现部分项目分包关系混乱,建设、总包、监理、分包等主体单位责任履行不到位,“以包代管”的现象较为突出。
      《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施工现场从业人员实名制管理的通知(送审稿)》(以下简称:《通知》)按照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原则,以《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关于贯彻落实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 (试行)的通知》(川建建发〔2019〕167号)等上位文件为指引,参考江苏等国内先发地区经验做法,针对我市实名制管理中遇到的痛点、难点问题提出一系列管理要求,旨在有力、有效规范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分包管理、项目主要岗位人员履责管理和建筑工人实名认证、实名派遣、实名考勤及薪资发放管理。
      二、主要内容
      本《通知》共分为七个部分,共22条。
      第一部分共3条,着眼“压实实名制管理‘全覆盖’要求”。从在建项目、作业单位、进场人员三个维度,明确了实现全市实名制管理“全覆盖”的刚性要求。其中,专门强调了全市在建及新开工建设项目应按照“应管尽管、应入尽入”的原则,将建设、总包、监理、专业分包及劳务分包等相关主体单位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分包单位应主动配合施工总承包单位落实实名制管理要求,不得以建设单位直接发包为由拒绝实名制管理。从业人员也应该先完成在蓉的实名认证,在实名制系统中完善了个人的姓名、身份证、生物特征、执业资格等信息后才能在安监信息系统、实名制系统中作为管理人员或劳务人员。
      第二部分共3条,聚焦“压实项目管理人员岗位责任”。从配备要求、更换程序、考勤要求三个方面,明确了总包、监理等主体单位应当配备的人员岗位、数量等要求,以及对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实名考勤标准。同时,专门强调了只有在受到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情况下,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才可以申请变更项目经理、总监,并需要按规定在市、区两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变更程序。这里的不可抗力等因素,指因病无法履职、离职、执业资格被吊销及其他可能导致项目经理、总监不具备履职资格、不能胜任岗位职责或无法到岗履职的特殊情况。
      第三部分共3条,旨在“规范施工现场建筑工人作业管理”。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规定,要求用工单位对全部进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认证、实名派遣和实名考勤,并进一步提出了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要求纳入劳动合同(书面用工协议),施工总包单位应在建筑工人进场前扫描“一码通”验证建筑工人个人信息等要求。同时明确了将把建筑工人的考勤情况作为记工发薪、维权投诉及劳资纠纷处置的重要依据,与专户发薪情况进行动态匹配,由项目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对“匹配率”不达标的项目进行重点检查核查。
      第四部分共2条,提出“建立从业人员诚信评价机制”。从建立建筑工人用工评价体系和健全从业人员个人诚信档案两个层面,提出通过“一码通”全面归集主管部门主动采集认证的建筑工人技能星级认定和比赛获奖情况,用工单位对所招用建筑工人的用工评价情况,以及公安、人社部门推送的相关从业人员涉嫌的恶意欠薪、非法讨薪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部分共3条,针对“加强信息公开及教育培训”。从抓好教育培训、落实现场公示、畅通查询渠道等3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要求。重点与本次新推出的建筑工人欠薪投诉“码上办”进行了联动,通过“一码通”实现了建筑工人对本人从业履行、薪资发放、诚信评价等个人信息的“一键查询”和对欠薪问题的“415”快处,有力有效保证了建筑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部分共6条,提出“严格落实惩治措施”。根据相关责任单位及从业人员的违规情形及情节轻重,分别从信用扣分、纳入“重点监管”名单、开展资质核查、依法限制市场准入、不支持参与本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资项目投标等多个方面明确了惩治方式,旨在有力打击震慑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市场秩序。
      第七部分共2条,聚焦“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明确了区(市)县住建行政主管部门的属地监督责任,并提出了市住建局的提级监督和考核评价方式。明确提出,项目属地住建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把实名制管理纳入对建设项目的建筑工人工资支付及质量、安全检查内容,常态化开展现场核查。对落实属地监督责任不到位,对辖区内建设项目实名制管理存在的问题风险排查发现和督促整改不深入、不及时,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或建筑工人极端讨薪事件的,市住建局将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三、解读机构
      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管处张鹏  联系方式:61887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