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然资源厅提醒:延续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
时间:2025-11-14
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和自然资源部有关工作要求,自然资源部令第11号施行之前按照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取得我厅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将于2025年12月31日届满。请2024年3月1日(不含)前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规定》取得城乡规划编制单位乙级资质的编制单位,于2025年12月31日前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提交延续申请材料,我厅将按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查,重新核发乙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
特此公告。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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