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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

四川开展2023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

时间:2023-06-28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相关注册人员:

      为加强对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监督管理,确保勘察设计质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秩序,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公布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的通告》安排部署,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双随机”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四川开展2023年度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本次“双随机”检查的范围是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的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二、检查内容
      (一)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条件检查
      1.检查勘察设计企业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企业注册执业人员及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配置要求;
      2.注册在企业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是否存在“挂证”行为,其个人业绩、个人执业行为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二)企业市场行为检查
      勘察设计企业有无超越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勘察、设计业务的,或者以其他勘察设计单位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的,以及其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
      三、检查方式
      由我厅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同开展,采用网络检查、实地核查、书面检查等方式,对被检查的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开展核查。
      四、检查时间及程序
      2023年6月28日至8月28日,为期2个月,共分为4个阶段。
      (一)随机抽查。对注册在我省的勘察设计企业,按照每个市(州)不少于4家的数量,共随机抽取100家(详见附件1);对注册在我省勘察设计企业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按照不少于1%的原则(含近年来有信访举报的注册建筑师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以及被我厅随机抽取的勘察设计企业中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共随机抽取646人(详见附件2)。
      (二)核对检查。共分为省级和市级两种核查方式。其中,我厅对随机抽取的勘察设计企业通过“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其注册执业人员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配置要求,函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协助核查随机抽取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在注册期间的社保缴纳情况。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被抽取的注册在当地的勘察设计企业,按照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人员“双随机”检查情况核查表(详见附件3)的相关要求,核查其主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及数量是否符合资质标准规定的配置要求,注册在企业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是否存在“挂证”行为,其个人业绩、个人执业行为是否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企业市场行为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请各市(州)务必于8月1日前将核查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4)反馈至我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以便及时通报整改。针对各地检查反馈的情况我厅将择机选取部分勘察设计企业进行现场复核。
      (三)通报整改。我厅将针对核查时发现的问题,结合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反馈的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勘察设计企业进行全省通报,对不满足资质标准的勘察设计企业限期三个月整改,并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进行标注;对存在问题的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将进行全省通报,督促相关注册人员进行整改,并在“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进行标注。
      (四)处罚总结。限期整改到期后,对仍未满足资质标准的勘察设计企业依法撤回相关资质,对核实存在“挂证”行为的注册人员依法撤销其注册许可。2023年12月底前,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开展的市级层面检查结束后,我厅将汇总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全面系统总结全省“双随机”检查工作,并在全省进行通报。
      五、相关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高度重视“双随机”检查工作,要充分认识检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周密组织、落实人员,提高“双随机”检查工作的质量。
      (二)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参照省厅的检查模式,在今年内自行开展市级层面的勘察设计企业“双随机”检查,各地检查企业数量不少于5家,检查范围涵盖2022年1月1日以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日常检查工作中发现问题的、有违反行业自律准则行为、有不良信用记录以及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的勘察设计企业(包括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建筑活动的省外入川勘察设计企业)。各市(州)务必于12月1日前将检查及处理情况(相关报告内容可参照附件5)反馈至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并在“四川省双随机监管平台”中按要求录入检查结果。
      (三)受检企业和人员应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检查内容对本企业资质和注册人员资格条件、市场行为等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四)各地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按照相关规定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对问题较多的企业及项目,要进行重点督查。
      附件: 1.勘察设计企业抽检名单
             2.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抽检名单
              3.市(州)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人员“双随机”检查情况核查表
              4.市(州)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人员“双随机”核查情况汇总表
              5.市(州)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人员“双随机”检查情况的报告(模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年6月27日